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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委托开展无线电监测训练和检查专项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w-v.cn   时间: 2019-11-15  浏览次数:45

  为检验无线电监测水平,促进无线电监测能力提升,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无线电监测训练和检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有提供该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1.无线电监测训练:在城市密集区域、郊区等场景分别设置广播信号源,并调整发射功率等参数,验证无线电监测网覆盖情况以及发现、定位信号源能力。要求:

(1)选取设置信号源地点不少于20个(其中,城市密集区域不少于10个,郊区不少于10个);设置信号源地点具有包括供电等训练的必要条件。

(2)信号源发射频率87-108MHz可调、发射功率10W-1000W可调;信号源发射天线应位于室外。

(3)设置信号源不得对正常无线电业务产生干扰。

(4)通过调整发射功率等参数,协助验证无线电监测网覆盖情况以及发现、定位信号源能力。

(5)提交无线电监测训练评估报告。

  2.无线电监测检查:在事先不告知的情况下,设置广播信号源,对无线电监测网发现非法信号、查找定位非法台站以及相关监测数据记录等无线电监测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要求:

(1)选取设置信号源地点不少于5个;设置信号源地点具有包括供电等检查的必要条件。

(2)信号源发射频率87-108MHz可调、发射功率10W-1000W可调;信号源发射天线应位于室外。

(3)设置信号源不得对正常无线电业务产生干扰。

(4)对无线电监测网发现非法信号、查找定位非法台站以及相关监测数据记录等无线电监测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交无线电监测检查评估报告。

  (二)进度要求:受托单位应于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提交无线电监测训练评估报告和无线电监测检查评估报告。

  (三)验收要求:受托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审定验收。

四、费用预算

  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

五、有意参与的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情况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人员相关学历、职称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团队情况及分工、设施设备情况、无线电监测训练和检查实施过程及评估工作设想、项目进度安排以及服务质量承诺等;

(五)开展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佐证材料;

(六)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七)其他可以佐证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2601室,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李先生,电话:835113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00-17:30。

七、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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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无线电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