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江苏”导读
近日,江苏省工信厅印发《关于规范做好全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江苏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了江苏省内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备案主体、内容、流程、办理部门等,强化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理,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隐患。
手机、对讲机、基站、广播台站等作为无线电发射的主要设备,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然而,销售“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设备的行为屡禁不止,干扰合法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江苏省工信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做好全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销售备案通知》)和《关于江苏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江苏省内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备案主体、内容、流程、办理部门等,强化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理,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隐患。
《销售备案通知》和《通告》明确要求,自3月1日起,凡在江苏省辖区内注册登记、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经营主体,均应向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的申请、变更和注销手续,备案内容包括经营主体信息和销售设备信息。
新的销售备案办法更加注重规范统一性和高效便捷性。备案通过全国统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网址:http://xsba.miit.gov.cn)进行,避免了同一个企业在不同地方实施备案面临不同的要求。实行网上“不见面”审核,5个工作日内就能获得备案主体编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实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可以有效打击无型号核准代码或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的流通渠道。”江苏省工信厅无线电台站管理处负责人说,“通过信息平台,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实时掌握各地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情况,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重要依据;社会公众也可以实时查询所在地附近已备案数据,为购买合规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提供参考。”
江苏省工信厅同时发布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指引》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系统操作指南》,进一步明晰备案流程。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社江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