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获悉,日前,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为保障我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健康发展,充分、合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解决5G基站与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站)的干扰问题,规范协调管理方法,优化5G基站设置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行政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3000-5000MHz频段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卫星地球站等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管理办法》并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协调,通力配合,认真贯彻执行。
文件提出,5G基站设置、使用单位应该按照“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主动发起与同频及邻频卫星地球站等其他合法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的干扰协调,并将协调进展情况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备。5G基站设置、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所获得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规定的事项使用频率等。